发布日期:2024-10-10 浏览量:74
一、婚后财产公证有必要吗
其次,以下几种类型的财产通常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
1、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;
2、一方因为遭受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
3、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仅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;
4、一方专门使用的生活用品;
5、其他应该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
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二、婚后财产公证怎么做
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若希望进行财产公证,则需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前往公正机关,当面向其提交公证申请,并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。在此过程中,所必需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:
首先是申请人的个人身份证明资料;
其次是与约定内容直接相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文件;
最后是由双方共同拟定的协议书文本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第二十五条
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,可以向住所地、经常居住地、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。
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,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;
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、声明、赠与、遗嘱的公证,可以适用前款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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